《范蠡》遇到了“小偷” ——小偷是“中国民间作家协会”会长姜正成

夏廷献  金羽毛文苑  2020-10-19 07:00:00


《范蠡》遇到了“小偷”
——小偷是“中国民间作家协会”会长姜正成
作者:夏廷献

 

范蠡(约前520年——前446年),字少伯,春秋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越国上大夫、相国、上将军,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外交家、教育家、经济学家、实业家。事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殚精竭虑,完成兴越灭吴大业。范蠡深知勾践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同安乐,毅然辞官,泛舟至齐,变姓名为鸱夷子皮。至陶,自号朱公,人称陶朱公。因经商有道,成为亿万富翁,民间尊其为财神。三散千金,资助穷人,被认为是中华慈善鼻祖。范蠡个性独特,事必成功。一生轰轰烈烈,业绩辉煌。因弃官经商经历,受到封建社会主流意识排斥,无缘与其他历史伟人一样单独载入历史重典。

笔者1992年开始研究范蠡,先后在人民日版、解放军报等报刊发表 “想起了巨万范蠡”系列文章。
 


著有六幕历史剧剧本《商圣范蠡》(1994年7月《新剧本》头题发表)(下图)
 



 


之后又利用三年业余时间撰写了长篇传记文学《范蠡》。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1月作为“历史智囊人物丛书”之一出版发行。初版10000册,1997年6月重印5000册,2006年1月再版5000册。2008年后脱销。历史题材作品能够重印、再版,不容易,说明读者认可。
 

(1996年初版)       (1999年台湾繁体字版)    (2006年再版)
 
没有想到《范蠡》会引起“小偷”的注意,还打了一场著作权官司。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2006年3月下旬,我和战友吴纯光同志等到浙江诸暨市参加当地“范蠡祠”揭幕仪式。在祠堂院子内出售图书的地方,看到他们出售的书中有拙作《范蠡》和若木著《经营之神——范蠡》。

出于好奇——看看若木是怎样写范蠡的,便买了一本。在萧山机场候机回京时,拿出这本书翻看。一看,血液升腾了起来。这本名曰《经营之神——范蠡》 的书,是抄袭我的,大段大段的抄,连标点都一样。如此“偷窃”,令人孰不可忍!一看出版社,竟是大名鼎鼎的“时事出版社”。

怎么办?我和吴君商议后,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回京后,为了取证,吴君特地乘公交去“时事出版社”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2号。从出版社销售部购买了该社出版发行的《经营之神——范蠡》并索取了发票。之后,吴君联系海军法律顾问处杨建国主任,请他担任我的代理人。杨主任欣然同意后,吴君把我写的委托书、《范蠡》、侵权说明、若木(真名姜正成)著《经营之神——范蠡》书本和发票一并交杨主任,请他打这个“著作权”官司。杨主任很是认真,通过调查研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被告姜正成以及时事出版社。

打官司的过程,对当事人来说是相当漫长焦心的。好在我委托了律师(交了律师费),不用亲自到庭。2006年12月3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时事出版社在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犯了原告夏廷献对《范蠡》享有的著作权的《经营之神——范蠡》;
二、被告姜正成和时事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姜正成和时事出版社负担);
三、被告姜正成和时事出版社赔偿原告夏廷献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六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被告姜正成不服判决,理由是:他从江苏沐阳到北京创业,不知道出版界的情况,使用的书稿是2004年12月花了5000元从“枪手”吕叔春手里买来的。此事应由吕叔春负责,夏廷献不应该告他。于是姜正成又上诉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维持了海淀区人民法院“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判决。

2007年7月13日,时事出版社因抄袭一事发表致歉声明,向《范蠡》一书作者夏廷献公开道歉。“致歉声明”发在《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与第8版之间报缝上方位置,全文如下:

“时事出版社在出版发行《经营之神范蠡》一书中,作者姜正成抄袭了夏廷献所著《范蠡》的部分内容,对此,我们向夏廷献先生表示公开道歉,并以此为诫。”


事情到此,基本结束,我虽然胜诉,但所得赔偿,交了费用后,只有1000多元。我的深切感受是:我也想抄袭!为何?因为法律对抄袭者处罚太轻!法院只认定“抄”的文字部分,不认定“袭”的文字部分,而“袭”的部分则是大量的。例如我写范蠡懂医术,但展开不够,“袭”者沿着我的思路大做了文章。

 2007年9月1日,我的师长姚克明在他的新浪博客《潮涨潮落》上发表了《抄袭者的自我羞辱》一文(网上可查全文)。姚先生披露了这位“北漂”的情况:姜正成,笔名若木,男,汉族,1957年生,江苏省沐阳县沐阳镇人,现任北京飞熊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从网上看到,姜正成一年在几家出版社出版了六本历史类文学著作(不知是怎么写出来的),已经被推选为“中国民间作家协会”会长。但这个“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却不得而知。


姚先生评论道:既然姜正成有这么大能耐,一年能出六本书,那为什么要抄袭别人的著作呢?你用这种手段出书,即便出得再多又什么用呢!因为你的公信度已被你自己抄袭行为毁掉了,还有谁会相信你是什么“家”、什么“会长”?!即便已被推选为什么协会的“会长”,还能坐得住、当得成、混得下去吗?

我觉得姚先生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就不再说了。
感谢吴君自始至终的鼎力帮助,感谢海军法律顾问处主任杨建国同志所付出的辛劳!
 
作者说明:这个文稿是2007年10月打完著作权官司后的记录稿。2019年1月做过梳理。如今(2020年10月)在“保卫著作权·开展‘三反’活动”(反抄袭、反偷窃、反洗稿)的发起人李忠效的鼓励下,重新做了整理。以表示对“三反”活动的坚决支持。
     
作者

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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